小學各類寫作文體簡要說明
-、記叙文 將發生的事情詳細清楚交代,又或將人物的言行、經歷的細意描繪,都是記叙文通常寫作的題材。寫記叙文的時候,我們必須交代事情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人物及發生的事情經過。但就其內容細分,由於記述的對象不同,可分為記人、記事、記物、記遊等,現分述如下:
1. 記人 首先可描述人物的外表印象,接著描寫其內在性格,再進一步,我們可以用其行為的表現來襯托,肯定你對他的觀感,最後做上總結即可。
2. 記事 著重將事情清楚交代,但要留意有所取捨,不能像漁翁撒網般一網打盡,我們要選取其中重要或有深刻印象的詳細描寫,其他大可流水般過即可。
3. 記物 先寫物件的外觀形狀,接著寫其與主人的交往或感情的交流。最後再寫總結印象。但有時候可以第一人稱來寫,由物件本身加以介紹自己,這會令文章生動活潑,更為親切。
4. 記遊 著重將週圍的環境細意描繪,但應多加上作者對所見所聞的感受。然而往往所見太多,因而亦應選擇較有特色、代表或認為重要的多寫,其餘簡述即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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